中国现代应用药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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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概念的现代建构

古代汉语中很早便出现了“人民”概念。根据《辞源》对“人民”所下的定义,“人民”包含着两个主要义项,即人类与平民百姓:

人民:人类。《管子七法》:“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”;指平民,百姓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掌建邦之土地之图,与其人民之数。”[1]

古代文献中的“人民”也多指百姓。《墨子·尚贤上·第八》中有:“古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,皆欲国家之富,人民之众,刑政之治”[2];《墨子·尚贤中·第九》中有:“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,主社稷,治国家”[3];《史记·乐书》中有:“上自朝廷,下至人民,得以接欢喜。”[4]可见,“人民”多指与君主、贵族以及朝廷官员相对的平民百姓,与“国家”“社稷”“朝廷”是一组互为关涉的概念。“人”“民”常分开使用。“人”多指人类,众人,也指在位者,“民”则更接近于“人民”概念。

民是君主得失天下的根本原因,是君王成其为君王的基础。孟子正是在这一视界下提出了“民为贵”的著名论断。然而,提出“民为贵”的出发点是“得乎丘民而为天子”。“民”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关乎君主统治的合法性,甚至决定着天意,但“民”仍然需要通过“天意”对统治者进行干预,而不是直接使用政治权力参与政权,所获得的权力也并不是完全、平整和均等的。

尽管古代中国通过“人民”“人”“民”等概念建构了关于“人民”的知识统序,但现代意义上的“人民”一词却是在现代民族国家想象中产生的。

在现代意义体系中,“人民”是一个与国家、公民、政权互为指涉的概念,是作为主权参与者的公民的集合体。“人民”成为一个政治概念。它决定着政权的合法性,“国家的合法性不是来自国家本身,而是来自人民。”[5]

清末民初,西方现代政治思想输入中国,大量新概念新名词被翻译过来。中国知识精英们也开始在新的语境下使用“人民”概念。“人民”被与“立宪国”、“代议制”、“国家”等概念相对提出,成为一个政治概念,从而获得了现代性内涵。人民不再是君主的从属者,而是一个有着选举权、参政权的主体性概念,是国家权力的拥有者、参与者。梁启超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频频使用“人民”一词的。孙中山则将“人民”与“国家”、“民族”概念并置:“国家之本,在于人民。合汉、满、蒙、回、藏诸地为一国,即合汉、满、回、藏诸族为一人—是曰民族之统一。”[6]同时,孙中山也特别强调“人民”的主体性。

梁启超与孙中山等人所使用的“人民”已不再是古代汉语中的“人民”或“民”,而是一个相对于国家而言的权力主体概念,但同时,这一“人民”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沿承着古代汉语“民”即懵懵无知、蒙昧无理的内涵指涉。“人民”仍然是一个“程度不足”的群体。在梁启超看来,要使人民真正拥有实际的政治主权,必须“开民智”、“新民德”。在孙中山看来,人民是“不知不觉”的。

真正使“人民”一词完成其现代意义建构的是毛泽东对“人民”的界定。毛泽东一再强调“人民”是历史的创造者,是推动世界进步的先进力量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,毛泽东问道:“对于人民,这个人类世界历史的创造者,为什么不应该歌颂呢?”[7]在1945年的《论联合政府》中,毛泽东再次强调“人民”作为人类历史创造者的意义:“人民,只有人民,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。”[8]毛泽东在其关于人民的表述中确立了一道等式:人民=历史的创造者=先进力量,“人民”因此不再只是一个与“国家”、“民族”互为指涉的概念,它超越了狭隘的国家、民族边界,成为一个与历史先进力量相对应的历史主体概念。“人民”也不再是蒙昧、懵懂无知的代名词,而是领导着世界革命、推动历史前进的先进力量。

使“人民”概念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主体性内涵的,则是“革命”在“人民”概念中的引入。在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表述中,中国革命是一场以人民为主体的革命:“我们的革命是人民的革命,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六亿人民的革命,是人民的事业。民主革命是人民的事业,社会主义革命是人民的事业,社会主义建设是人民的事业”[9],而中国革命要实现的共产主义“是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别的社会制度的,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,最完全最进步最革命最合理的”[10],因此,中国革命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先进力量。“人民”不再是一个不证自明的民族概念,而是一个与革命互为支持的概念,是在与帝国主义及其相勾结的国内资本主义、封建地主的对抗中形成的,革命或者说“人民”的主体必然是无产阶级及其盟友。